某人说

2011-08-2320:10:07日记322,354 views阅读模式
     某人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庭刑法第三一一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女友而去追求者。并以一定的金钱,诱惑性物质等手段进行骚扰行为的,破坏准军婚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首先说这个说法不标准,下面才是标准的)
   在这里,段段回答。
首先,你说的军事法庭,军事法庭是针对军人犯罪的,和刑法没关系,中国法典只有一部,任何司法解释不可突破刑法。
其次,军婚罪,也只限于和军人的老婆同居或结婚,并不是什么女友,只限于他们是夫妻关系,而且这项法律是80年代的。
看一下相对正式的: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请注意,是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        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

本罪的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不符合)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违反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你远远不够)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她并不是你的配偶) 三、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这里面有漏洞,比如我之前不知道,后来才知道呢?)

刑法规定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实我不怕,三年,也值了。)
二、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按强奸罪处罚。(这个我没有)

在就说些吧,我其实本来觉得自己做的挺不对的,但,感情确实自私,我不能放任我的小傻瓜,被忽悠,你的生日.7.14日,才过去了,在这里,我祝你生日快乐,虽然有些迟到了,还有一些不想公开的东西,你应该懂得。我只是祈祷,我们所有人,都能够幸福,开心。

日记最后更新:2011-8-28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1-08-232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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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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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3   其中:访客  3   博主  0
    • 海是倒过来的天
      海是倒过来的天 2

      话说。

      某人说。。。 :shock:

      军婚 很严肃的。

      • 白刚网络
        白刚网络 0

        都是知识啊,学习了